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已通过乘用车轮胎磨耗的 UN R186 法规,将轮胎磨耗测试变成固定时间表上的型式批准要求。新 C1 轮胎类型必须自 2028 年 6 月 30 日起满足第一阶段批准要求;所有批准必须自 2030 年 6 月 30 日起符合规定。
该法规范围比通用轮胎磨耗禁令更窄。它涵盖符合 UN R117 的新型充气 C1 轮胎,列出排除项包括临时用备胎、轮辋直径 13 英寸或更小或 25 英寸或更大、竞赛轮胎、冰面抓地和带钉轮胎、特殊用途轮胎、合法上路赛车轮胎以及速度类别低于 120 km/h 的轮胎。因此首要合规任务是产品分类,而非单纯预约实验室。
UN R186 法规
UN R186 为普通和雪地轮胎设定磨耗指数限值 1.00,并对指定轮胎组别进行调整。获批轮胎必须带有批准参考编号和 A1 或 A2 后缀。这些标记让生产、认证和车辆批准团队能立即进行文件控制检查:轮胎批准文件必须与测试路线及适用阶段匹配。
该法规提供两条途径。制造商可使用公共道路上的车辆测试,约 8000 公里,或室内转鼓测试,约 5044 公里。转鼓设施不能仅因设备可用就声称等效;测试设施必须在附录 4 下证明等效。
这是操作要点。该法规尚未要求每条轮胎通过两种方法,也不把道路测试定为通用基准。它要求通过一条允许途径获得批准结果,并在使用室内方法时提供规定的等效控制。
已通过的提案描述相关 C1 范围和测试架构如下:
| 要求 | 第一阶段 | 第二阶段 |
|---|---|---|
| 新轮胎类型批准 | 30 June 2028 | 30 June 2033 |
| 所有轮胎类型强制批准 | 30 June 2030 | 30 June 2035 |
| 车辆测试近似距离 | 8,000 km | 8,000 km |
| 室内转鼓测试距离 | 5,044 km | 5,044 km |
日期将即时工作量推入 2028 年寻求批准的开发计划,而更严格的第二阶段限值仍是后期设计约束。第一阶段轮胎在 2030 年 6 月前制造,可继续装车使用至 2032 年 6 月 30 日。该框架还允许第一阶段批准延长接受至 2035 年 6 月 30 日,因此采购和服务团队必须跟踪批准状态,而非将 2030 年日期视为即时车队淘汰截止。
测试批次
对轮胎制造商而言,首先要关闭的文件不是关于更低道路磨耗的营销声明,而是精确轮胎类型、其 UN R117 状态、所选测试方法、里程记录和批准标记之间的关联。列出 C1 范围之外的产品不能通过类比纳入法规,而受覆盖轮胎不能依赖自愿磨耗声明代替型式批准程序。
测试距离也显示为何调度重要。8000 公里公共道路测试和 5044 公里室内测试不是可互换的常规验证片段。它们需要不同控制、不同设施证据和对支持批准申请的方法的书面决定。法规的等效要求使设施资质成为合规的一部分,而非测试实验室的附带问题。
工作组已完成基础 C1 方法,但并非所有轮胎类别都已完成。C2 轮胎开发仍在继续,计划 2027 年 2 月向负责工作组提交非正式文件。C3 工作仍处早期:工作组计划先针对长途和区域 22.5 英寸轮胎进行头脑风暴,然后再开始物理测试。
这种分离对处理商用轮胎的改装商、车队运营商和供应商很重要。C1 批准里程碑不能复制到 C2 或 C3 产品。主管部门已完成乘用车类别的法规;尚未为每种商用车轮胎建立相同最终批准时间表。
第二阶段
第二阶段并非简单重复提交。它引入更严格的磨耗限值和跨轮胎类别的调整,新车型批准要求自 2033 年 6 月 30 日起,所有轮胎类型强制批准自 2035 年 6 月 30 日起。产品开发团队因此面临两个检查点:为 2028 年关口构建可辩护的第一阶段批准包,然后保留足够设计和测试数据以应对后期限值。
可能原因是实际的:UNECE 在解决更困难的商用轮胎问题前,已确定可用的 C1 方法。这种解读并未将 C2 和 C3 工作变成既定法律。它仅解释为何一个类别的监管日历推进,而其他类别的测试方法开发仍在继续。
大陆集团的技术材料将轮胎和道路磨耗颗粒视为使用阶段排放问题,但技术关注本身不是法律门槛。UN R186 提供门槛、覆盖产品类别、测试距离和批准日期。这些是质量部门可放入放行检查清单的项目。
印度报告的 BS7 准备是单独发展,描述为 2029 年 4 月开始,将污染检查扩展到轮胎磨耗和制动相关排放。该报告时间表不应呈现为印度采用 UN R186。它是独立的全国计划,其详细测试、范围和批准义务仍需从适用印度法规中读取,然后供应商才能更改放行流程。
目前,合规决定清晰。向适用 UN R186 司法辖区销售的 C1 轮胎制造商应识别覆盖类型,选择道路或转鼓途径,鉴定证据链,并从 2028 年 6 月 30 日倒推工作。该法规设定测试里程碑;尚未解决道路上每条轮胎的方法。
编辑洞察
- 轮胎团队该怎么判断一款产品是否落入UN R186工作范围?
- 先核对产品分类:确认轮胎属于符合UN R117的新充气C1轮胎,再逐项检查轮辋直径、速度类别及排除清单。别把所有带磨耗声明的轮胎都塞进同一个项目。范围外的不能靠类比硬套进来,范围内的也不能用自愿磨耗声明代替型式批准。预约测试前,先把范围判定写进该轮胎类型的档案。
- 什么时候室内转鼓试验才算站得住脚的批准路径,而不只是图快的实验室做法?
- 让试验室先出Annex 4等效证明,再接受其5044公里结果。允许的替代方案是约8000公里公共道路试验,但两种路径的管控和记录要求不同。设备有空不等于等效。常见失误是:还没确认设备、方法和里程记录能支持所选法规路径,就把实验室报告塞进批准文件。
- 生产和认证团队在轮胎批准标记上必须核对什么?
- 把批准参考号和A1或A2后缀与轮胎型号、试验路径及批准文件中的适用阶段逐一对应。把标记当成文件控制检查,而不是营销标签。后缀、生产记录或试验路径对不上,就暂缓放行,等认证解决不一致问题;把通过的磨耗结果挂在错误的批准记录上,依然属于管控失效。
- 开发团队怎么规划2028年节点,才能保留Stage 2所需数据?
- 从2028年6月30日倒推Stage 1资料包,同时保留设计变量、配方记录、结构细节和完整试验数据,确保能直接用于更严的Stage 2限值。别把第一次批准当成开发结束。通过Stage 1的轮胎后面可能需要换胎面、配方或结构,追溯性差会导致第二次设计从头开始。2030年也不是自动淘汰车队的日期,服务和采购档案要单独跟踪批准状态和允许延续情况。
- 能用C1合规日期来安排C2或C3商用轮胎的批准吗?
- 不能。C1里程碑放在乘用车合规登记里,C2和C3要单独做规划假设。它们的试验方法工作和已完成的批准时间表不一样,供应商不能照抄C1日历去承诺商用轮胎的发布日期。实际判断标准是该类别是否有已定稿的法规、试验方法和批准义务,而不是看是否存在类似的磨耗问题。
来源与参考
- 1.European Rubber Journal. (2026, October 8). UNECE completes work on new car tire-abrasion regulation. European Rubber Journal.
- 2.Global AutoRegs. (2026). Rule 281 documents. Global AutoRegs.
- 3.Global AutoRegs. (2026, October 14). GAR | WP.29/2026/138. Global AutoRegs.
- 4.Global AutoRegs. Documents. Global AutoRegs.
- 5.Global AutoRegs. Documents. Global AutoRegs.
- 6.Continental Tires. (2026, October 4). Tire and road wear particles. Continental Tires.
- 7.Amar Ujala. Emission standards 2029: BS7 norms to measure pollution from tyres and brakes, implemented in three phases. Amar Ujala.
- 8.Amar Ujala. BS7 rules coming in India: Tyre wear and brake dust also under pollution check. Amar Ujala.
